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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說太多了...

對於太相似的一切...

總是想要改變什麼

但卻好像無能為力

我是不是沒有長大

Maybe

當說到「兩個」的時候

我真懷疑是我的腦袋真的退化到了小學以下的階段or曬太陽太久?

若交往不是以單方面認定

而是以一種彼此信任與你情我願的對價關係在旁人眼中像是一對情侶...

那我真不知道我該說幾個= =?

但如果所謂的失戀是指...當你知道已經跟這個人沒有任何關係...不該在有任何來往與多餘的關心...

心會像被火燒被啃咬時

我說出了「兩個」

是不是說太多了...

且也把那個人給算了進去...

一直都沒有辦法否認...

我對那個人的感覺

不僅僅於喜歡...

但我卻從未對他說出口...

是不是說太多了?

是不是該往前走了?

談戀愛...是不是沒有這樣麻煩?

是不是臉上的微血管太少...不懂得害羞

還是我的神經太粗...只會一相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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